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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国内公民收养登记
事项描述:
国内公民收养登记
审批类型:
承诺件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办理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2、递交“公告”及收养人、被收养人照片各一张,合影照片一张;3、收养人到场,是夫妻收养的一同到场;4、审查送、收养人资格;5、填写申请书(过指印);6、作收养询问记录;7、按规定缴费;8、登记发给《收养证》
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纸质材料)
2、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证明
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证明(纸质材料)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纸质材料)
4、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捡拾人捡拾经过证明;收养人户籍地乡(镇、街道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捡拾人捡拾经过证明;收养人户籍地乡(镇、街道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纸质材料)
5、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应提供收养人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应提供收养人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纸质材料)
6、收养继子女的收养人,应提供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的结构证明及生父或生母同意送养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收养人,应提供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的结构证明及生父或生母同意送养的证明(纸质材料)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收养人,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收养人,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纸质材料)
8、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应提供孤儿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或残疾儿童的残疾证明
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应提供孤儿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或残疾儿童的残疾证明(纸质材料)
9、社会福利机构应提供:弃婴、儿童入院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或报案证明;牟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证明和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送养局面意见书
社会福利机构应提供:弃婴、儿童入院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或报案证明;牟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证明和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送养局面意见书(纸质材料)
10、监掮 人应提供:祖(外祖)父母、兄姐作监掮 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作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同时还应提供孤儿生父母死亡证明;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提供有无养义务人同意送养的局面意见书。生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掮 人证明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同时还应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无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危害的书面证明
监掮 人应提供:祖(外祖)父母、兄姐作监掮 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作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同时还应提供孤儿生父母死亡证明;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提供有无养义务人同意送养的局面意见书。生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掮 人证明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同时还应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无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危害的书面证明(纸质材料)
11、生父母应提供:生父母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有特殊困难的证明;配偶死亡证明或下落不明以及配偶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书;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生父母应提供:生父母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有特殊困难的证明;配偶死亡证明或下落不明以及配偶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书;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纸质材料)
承诺时间:
5个工作日
窗口单位:
民政局
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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